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大多数国外企业已经习惯于先审核对方的商业背景,查询公开信用记录,在确认其没有相应的不良信用记录后,再考虑进一步交易的可能。如果发现对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行业口碑较差,则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中止谈判、要求提供担保、或更改合同条款等,减少可能出现的商业风险。
由此可见,对潜在合作伙伴信用记录的查询是商业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一环。通常情况下,针对于不同的调查目标,信用记录查询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个人信用记录查询和企业信用记录查询。
由于我国在个人信用数据系统方面起步较晚,至今为止,尚没有可供公开查询的个人信用记录,国内资信公司所保有的个人信用数据量和信息覆盖范围还较少,而供银行间进行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又不对外开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希望获取准确性高、时效性强的个人信用记录,需要商务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走访的调查方式,通过侧面收集目标人周围反馈信息的方式,才可能比较全面地了解目标人的个人信用情况。
比较而言,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比单个个人的信用记录查询具有更多的可操作空间。一方面,通过在各个法院逐一查询以目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为被告人的诉讼记录,商务调查人员可以正面了解获取目标公司以往的涉诉记录,明确其是否存在不良诉讼记录。另一方面,通过走访与目标公司曾经有过经济往来的其他企业以及所属行业协会,商务调查人员可以从侧面更加广泛地了解目标公司过去的履约情况,确定目标公司是否存在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需要提示的是,对信用记录的查询,无论是诉讼记录或行业口碑,往往很难获取到相关的书面文字资料与之佐证,因此需要商业调查人员更多的职业责任感,保证调查工作的客观准确。为了便于后期考核确认,建议委托人在确认委托前,要求所委托的专业商务调查人员对于走访的情况进行书面记录,确认包括时间、地点、采访对象等重要信息。一方面,便于委托人自己后期联络,另一方面,也可从有效地考核商务调查人员的专业性,监督控制其开展调查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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